近日,翻译公司了解到孝义市法院在审理一起聋哑被告人抢夺案时,专程从吕梁市聋哑学校请来一位经验丰硕的手语老师,在法庭上担当翻译,还指定一位律师为其辩护,最大限度地保障聋哑被告人诉讼权利的行使。
被告人温某、曹某均为聋哑人,二被告人于2010年12月16日在孝义市汽车站四周盗窃了一辆自行车,并以此为作案工具抢夺了被害人王某自行车内的挎包,包内有1200元现金和两部手机。之后,两人用同样的手段再次实施犯罪时,因受害人发现及时二人未得逞。
审理此案件的法官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的划定及时投递了法律文书,确定开庭时间和合议庭组成职员,还当真审查了全部案卷材料,并为二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并专程请来经验丰硕的手语老师为其翻译。
在法庭上,法官给二被告人充足的时间进行供述、辩解和辩论,保证了被告人诉讼权利的有效行使,被告人当庭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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