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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的種類和外事翻譯的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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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zhang_howe]
一、翻譯種類和外事翻譯的特點 翻譯活動的范圍很廣。就其翻譯方式來說,有漢語譯成外語(簡稱“漢譯 外”)和外語譯成漢語(簡稱“外譯漢”)兩種。就其工作方式來說,有口頭翻 譯(簡稱“口譯”,interpretation)和筆頭翻譯(簡稱“筆譯”, translation)之分。口譯包括交替傳譯(簡稱“交傳”,consecutive interpretation)和同聲傳譯(簡稱“同傳”,simultaneous interpretation 或conference interpretation)兩種。就其程度而言,可分為全文翻譯(full translation)和部分翻譯(partial translation),如摘譯。上述各種翻譯既 有共同之處,又各有其特點。 外事翻譯的內容主要是在各種外交、外事場合上口頭和局面的講話和文件。 在外事場合,口、筆譯往往同時使用。如建交談判、關于國際公約的談判,都要 求譯員既能口譯,又能將所談的內容和結果落實到文字上,成為公報、公約、條 約備忘錄、協議等。有時是先口譯,然后產生文件。有時則在講話、演講前將稿 件譯好,再到現場作口譯。 外事翻譯的內容決定了它具有別于其他領域翻譯的特點:首先,外事翻譯政 治性和政策性強。無論是口譯,還是筆譯,外事翻譯的內容多是國家的立場、政 策。稍有差錯,就可能影響到一個國家的政治、經濟利益、形象、聲譽、地位及 其國際關系等,就可能給國家和人民造成無可挽回的損失。其次,外事翻譯的時 效性強。口譯工作的最大特點是時間緊,要求譯員當場完成翻譯過程。筆譯也往 往有時限要求。有時前臺在與某國談判建交問題,后臺同時在翻譯建交公報,隨 時根據前臺的談判情況進行修改,隨時打出清樣交前臺使用。很多時候在領導人 出訪前不久,才把出訪時要用的講話稿交譯員去翻,需要在短時間內完成翻譯定 稿、打字、校對等多道程序。有時我國家領導人參加國際性首腦會議,在開會現 場根據會議進程和情況親自手寫即席發言稿或修改事先草擬的發言稿,寫完立即 從會場傳出來由在場外的筆譯同志譯成外語后,交會場上的同聲傳譯譯員手中, 以保證翻譯,經常要翻譯尚未正式發表的講話稿及其他文件,決不應該向外界透 露文件內容。
二、外事筆譯 筆譯是指書面翻譯。外事筆譯的內容主要是各種外交、外事場合的講話稿, 如在國際會議上的講話稿,在宴會、招待會上的祝酒詞,以及外交上交涉用的說 貼、聲明,國家間的照會、信函、公報、協議、條約等正式外交文件。筆譯的工 具過去用手動和電動打字機,后來改用文字處理機,現在已經是“鳥槍換大炮” 使用電腦了。筆譯的成果是書面譯文。它是供對外提供、公開發表、長期保存 的,必須經得起審查、琢磨和推敲。政府或外交部聲明、領導人講話稿、祝酒詞 等政策性很強。公報、協議、條約、議定書、國際會議文件等則具有國際法律性 質。所以,對筆譯要求很高,不僅要求譯文正確、準確、完整、嚴謹,而且要求 譯文通順、優美。譯出的中文就是地地道道的中文,而不是“歐化中文”;譯出 的外文應是地道貌岸然的外文,而不是“中式外文”。這就要求筆譯人員具有較 高的語言修養。外事翻譯的時限性要求筆譯人員除了能夠熟練地掌握翻譯技巧以 外,還應該能夠熟練地操作電腦、快速打字。筆譯人員是默默無聞的“無名英 雄”,不像口譯人員那樣“出頭露面”、“周游世界”。因而,他們更需要有事業心、責任感和埋頭苦干的奉獻精神。外交筆譯人員的短缺或素質不高必將影響 外交工作。這不能不引起足夠重視
三、外事口譯 口譯,又稱口頭傳譯,是現場翻譯。外事口譯的主要任務是,擔任我領導人出訪或外國領導人來訪時雙方或多言談判、會談、交談時的現場翻譯,在各種場合的演講、講話或參觀訪問時的介紹等即席翻譯。在雙邊會談中,這種翻譯通常采用交替傳譯方式。在國際研討會、國際大會、國際組織的年會等各種會議上通常采用同聲傳譯。 要成為一個合格的口譯譯員,除具有翻譯的一般素質外,還必須具有一些特別的素質。對于從事口譯工作的同志說,無論是交替傳譯,還是同聲傳譯,翻譯的第一個環節是聽。只有聽明白了原話,才能進行翻譯。因此,口譯譯員有敏銳的聽覺是極其重要的。譯員有好的聽力,還需要有良好的收聽條件。做交替傳譯的同志往往坐或站在領導人的后邊或旁邊,做同聲傳譯的同志大多坐在會場上邊的同傳廂子里。這樣的位置有利于譯員聽清楚。但譯員有時不得不在各種環境里進行翻譯。如:在大型記者招待會上,譯員需要聽明白記者從遠距離提出的問題。在領導人參觀訪問時,譯員有時不得不在機器的轟鳴聲中或人聲嘈雜的地方進行翻譯。做同聲傳譯的也不是每次都有具有隔音效果的同傳廂,有時不得不在會場一角、直接面對與會人員做同聲傳譯。所有這些情況都會影響收聽效果。對于這些影響收聽的因素,譯員在大多數情況下是無能為力的。為了確保較好地完成口譯任務,譯員應該提前到場,做好準備工作。在可能的情況下選擇一個較佳位置。對同傳譯員來說,應事先做好檢查耳機是否插接無誤、電鈕的位置是否正確等準備工作。但更重要的是平時從主觀上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提高自己的聽力。如:多聽帶各種口音的人講英語的錄音帶,總結規律、熟悉口音。擴大知識面、熟悉情況和所談問題,幫助我們根據所聽的大概的聲音進行“合理”的猜測(intelligent guess),以求正確理解有的原話。 1.外事交傳 進行交替傳譯時,講話者每講幾句話或一段話就會停下來,讓譯員進行翻譯。在外事活動中,這種翻譯方式主要用在中、外領導人進行會見、會晤、會談、對話、磋商、談判、交涉及參觀訪問等場合。現場翻譯時間緊,不給翻譯斟酌的時間,這就要求翻譯反應快、語言水平高、語言轉換能力強。在大多數外交談話中,特別是會談、對話、磋商、談判、交涉時,中、外領導人主要是討論雙邊關系和交換對國際形勢、國際問題的看法。他們的談話內容往往政策性很強,有時十分敏感。在這種場合,翻譯必須準確無誤、完整無漏,從政策高度把握分寸。在參觀游覽、觀看演出、進餐陪車等私下隨便交談時,有時可以翻得靈活一些。 2.外事同傳 同聲傳譯是指舉行國際會議時,在發言人講話的同時,由譯員進行傳譯。發言人不間斷地講話,譯員邊聽邊譯。 同聲傳譯始于1919年的巴黎和會。那次會議第一次聘用了正式同聲傳譯譯員。從1919年到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這一期間的國際會議使用英、法兩種語言的譯員進行同聲傳譯。1945年,聯合國成立,規定漢語、英語、法語、俄語及西班牙為正式語言和工作語言,后又增加阿拉伯語。由于美國及一些西方國家的阻撓,中國在聯合國的合法席位一直被臺灣國民黨集團所竊據。當時,美國糾集一些國家對中國實行孤立、封鎖政策,新中國在五六十年代參加的國際會議不多。因此,在那段時期,新中國基本沒有自己的同聲傳譯人員。1971年,第26屆聯合國大會以壓倒多數通過了“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的一切合法權利、并立即將國民黨集團的代表從聯合國一切合法權利、并立即將國民黨集團的代表從聯合國一切機構中驅逐出去”的2758號決議。自那以來,中國積極參加聯合國及其專門機構的活動,積極參加各種國際會議,所以迫切需要同聲傳譯人才。1979年,中國政府與聯合國總部委托北京外國語學院開辦聯合國譯員培訓班。這是中國歷史上首次正規地為國際組織、國際會議培訓口、筆譯人員。現在,中國有一批同聲傳譯員長期聯合國等國際機構工作。國務院許多部委都有自己的同聲傳譯人員。
四、筆譯與口譯、交替傳譯與同聲傳譯的不同特點 筆譯可以查字典、找參考資料、與同事商討,可以反復研究、體會原文,可以琢磨、推敲、斟酌字句。但口譯,無論是交傳還是同聲傳譯,都要在講話人講話的同時聽清、俯講話的內容,記住講話的原話、原詞,并立即用另一種語言清楚、準確地表達出來。他們沒有思考的時間,沒有查找字典、資料和與他人探討的條件。再者,人們講話往往有口音,講話的風格也各不相同。有的喜歡用簡單明了的短句,有的則愛用一句套一句的復雜句;有的口齒伶俐、發音清楚,有的則口齒含混、吞音吃音;有的說話慢條斯理、有板有眼,有的則說話像開機關槍,速度很快,句與句之間沒有停頓。但任何情況下,人們都期待譯員能夠迅速、完整、準確地翻譯出來。口譯譯員在工作時,必須保持注意力高度集中,不能有片刻松懈、走神。否則,必然會漏譯。他們還必須學會在聽的同時,做筆記,并開始將所聽到的東西在腦子里譯成另一種語言。也就是說,譯員必須學會同時做三件事——認真聽、記筆記、思考翻譯。這確實是一項高度緊張的腦力勞動,要求譯員不但聽力好、理解力強,而且要記憶力好、反應好。 同樣是口譯,交替傳譯與同聲傳譯又各有特點。做交傳時,聽與表達可以分階段進行。有人講話時,口譯譯員最重要的是集中注意力聽,力求聽懂,抓住講話的主要內容、重點。同時,適當記一些筆記。如果沒有聽清楚,可以請發言者再說一遍。或自己重復一遍,請發言者確認。當講話速度適中,不帶拖音、嗯音,不拖泥帶水,不胡編亂造、不懂裝懂。實在聽不懂或想不出對應詞的時候,可以請教在座的中、外人士。而同聲傳譯需要聽、說同時進行,邊聽邊譯。他們不能等待發言者講完一句話以后再翻,那樣就會跟不上,來不及。譯員與發言人只能有一兩個詞組、最多半句話的差距。發行人講完一句話,譯員也應盡快譯完這句話。而且,不管前半句是如何開始翻的,都應該設法使后半句能夠接得上,使翻譯的句子基本通順,而不至于斷句,或是詞組、短語的堆砌,零亂無序。盡管同聲傳譯也可以丟掉一些?嗦、重復的東西,一些無關緊要的內容,但不能抓不住中心意思。同聲傳譯的速度是由發言人來決定的,譯員只能適應。總之,交傳必須翻得準、全、順。而同傳則難以做準、全順。因此,只要保證主要意思不丟、能夠譯出百分之七八十,就可以過得去,被接受。語言也不必完全忠實于發言人的說話風格,而是應該學會將長句切成幾個短句來譯,但不能不成句。
與同聲傳譯相比,交替傳譯有一個有利條件。譯員聽不明白的時候可以客氣地請講話者重復一遍或適當進行一些解釋。而同聲傳譯的譯員坐在同傳廂子里,對有些字句未聽懂或漏聽時,是無法要求發言人重復。與同聲傳和筆譯相比,交替傳譯的另一個優勢是,譯員還可以借助聲調、手勢等來說明意思,達到傳神傳意的目的。坐在同傳廂子里的的同傳譯員和在幕后從事筆譯的同志都是無法借助手勢的。在做翻譯的時候,交傳譯員如果不知道某一個詞或字,還可以稍加解釋,把意思譯出來就行。要求與發言人同步說話的同傳譯員是絕沒有時間進行解釋的。可以說,交替傳譯的表達方式可以比同聲傳譯和筆譯靈活一些、豐富一些。三者相比,筆譯的翻譯質量要求最高,交替傳譯次之,同聲傳譯更次之。但從翻譯的時間上來看,這個次序就得顛倒過來了。同傳譯員最沒有斟酌和思考的時間。交傳譯員還可以在聽的同時,邊做筆記,邊思考。筆譯盡管常常有時限,但思考時間相對充裕一些,還可以查字典、咨詢他人。 交替傳譯、同聲傳譯、筆譯,既有許多共同的特點和共同的要求,又有不少差異,對從事不同翻譯工作的人有不同的要求。正因為如此,在聯合國系統、歐洲聯盟以及在其他一些國家,從事口、筆譯的人員是分開的。他們分屬于不同的部門,如在歐盟,從事會議翻譯的人屬于會議翻譯總司,而從事筆譯的人則屬于筆譯總司。我國外交部翻譯室的絕大多數同志歷來是多面手,他們兼做交替傳譯、同聲傳譯和筆譯。當然,鑒于年齡、翻譯水平、工作需要等多方面因素的考慮,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時期可能有不同的側重。一般情況下,年輕同志口譯搞得多一些,年長一點的同志多搞一些筆譯。也有一些同志各方面的條件都很好,語言功底深厚,可以交傳、同傳、筆譯齊頭并進。但不管側重于哪一方面,每一個同志都必須從事筆譯,因為,筆譯是基礎。有平時筆譯經驗的積累,才能練出口譯所需要的快速瓜和熟練的語言轉換能力。反過來,經常從事口譯工作,經常接觸活的語言、跟上形勢的發展,才能不斷豐富語言,提高筆譯水平。兩者是相輔相成的。因此,譯員應力爭使自己成為“全才”,成為交傳、同傳、筆譯都行的“三棲翻譯”。
五、漢外對譯 漢譯外(translation from Chinese into a foreign language)和外譯漢(translation from a foreign language into Chinese),是兩個不同的翻譯程序。漢譯外,首先要理解漢語的原文、原話的意思,再用外語表達出來。而外譯漢正好相反,先理解外語的原文、原話的意思,再用中文表達出來。對于絕大多數人來說,外語學得再好,也不如母語講得好。表達一般比理解要難一些。因此,聯合國聘用語文專業人員有一條規定:翻譯審校要一律以母語為譯入語言(在聯合國機構里,中國人只干外譯中,而中譯外是聘外國人干的)。多年從事《毛主席選集》和外交文件的翻譯工作的專家程鎮球在1990年12月召開所全國中譯英學術研討會上發言時說:“國內外翻譯人士都認為,在一般情況下,翻譯應以譯入本國(族)語為主。”他還引用I?F?Finlay的一句話:“… it is the general consensus of opinion amongst professional translators in this country that translators should , unless bilingual (bearing in mind all that this implies ), translate solely into their mother tongue or , … their language of habitual use .”這句話的中文意思:“在我們這一國家,專業翻譯人員的共同看法是,除非說雙語(包括說雙語的一切含義),翻譯應該只做將外語譯入母語的工作,或者……譯入他們通常使用的語言。”英國翻譯理論家斯圖爾特?貝茨(E?Stuart Bates)也認為,真正能夠熟練掌握雙語的人是不常見的。因此,在國際翻譯界,從事翻譯工作的人大多將外語翻譯成本國語言。但是由于國際上懂中文、并懂到能夠擔任翻譯的外國人還是不多,中國翻譯在大多數情況下必須進行雙向對譯。漢譯外和外譯漢兩個程序都有一定的難度。兩者相比較而言,對大多數中國翻譯工作者來說,還是漢譯外更難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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