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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旅游翻譯中地名的漢譯德處理
0.引言
隨著我國旅游事業的不斷發展,每年有越來越多的外國人來到中國觀光旅游,他們來中國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游覽我國境內著名的風景名勝古跡,了解各地的風土人情。因此,對涉外旅游的從業人員來說,地名的翻譯就顯得十分重要,無論是導游員的講解還是外聯人員業務函電中都經常需要用到。翻譯陪同需要告訴客人"此為何地"及 "此乃何物",而外聯人員也需要向客戶介紹清楚旅游線路的安排。本文中所指的地名,主要包括全國各地的各級行政區劃的名稱以及各個景點的名稱。本文重點討論漢語地名的德語譯名,分析各種翻譯方法及其應用。
1. 翻譯的方法與地名翻譯
翻譯是用一種語言(譯語)的文本來替換另一種語言(原語)的文本的過程,即語言符號轉換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原語的符號被轉換成相應的譯語的符號,并為操譯語的人所理解。為了達到這樣一個目的,在翻譯過程中就應注意等值的問題。嚴復所提出的"信達雅"的翻譯標準,其中"信"就是指翻譯的等值性,即譯文正確表達原文中的信息。因此,翻譯實踐的中心問題就是尋找譯語的等值成分。
根據翻譯過程中所追尋的等值的不同層次與級別,可以將其歸入不同的類型。以下例舉常用的幾種翻譯類型:
語音翻譯:是譯文和原文在語音上等值的譯法。跟據音譯的規則以譯語的書寫記錄方法來記錄原語的讀音。譯文力求保持原文的讀音,但在字型上則保留譯語的特點和習慣。例如將法語單詞 bureau 譯成德語的 Buro。在漢語中也有許多這樣經語音翻譯而得的詞,如咖啡、沙發、坦克等。
字型翻譯:是按字型學原理,譯文與原文在字型上等值的譯法。對于使用相同字母書寫系統的語言而言,其相互間的字型翻譯究其根本就是轉寫的過程。其實,這樣的字型翻譯就是譯語使用源自于原語的借詞的過程。例如英語中的 computer 一詞在德語中仍寫為 Computer。漢語和西方拼音語言之間字型翻譯極為罕見,原因即在于文字之間差異太大。(當前有些漢語的專業文獻中在引用人名或一些專業術語時,往往直接以字母拼寫而不用漢字。但這只是權宜之計,未經漢化,不用漢字來書寫,這些詞是永遠進入不了漢語的。)
以上兩種譯法,是以原文的讀音為基礎和出發點的(字母本身也是一種表達一定發音的符號),等值性在詞匯層次上的翻譯方法,因此一般亦可概括稱為音譯。
與音譯不同,有些譯法不考慮原文的讀音,而以其所表達的意義為基礎和出發點追求譯文的等值性,故通常稱為意譯。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
逐字翻譯:顧名思義,是以單個詞匯為單位追求等值的譯法,可以理解為詞匯層次上的意譯。
直譯:始于逐字翻譯,在詞匯上保持等值,但在語法結構商也追求同原文的對應。其等值性可位于單詞和詞組的層次上。
語義翻譯:是追求譯文全文與原文全文在所表達的意思上等值的譯法,也是日常工作中應用最廣的譯法。除了字、詞、句等語言單位要求等值,語義翻譯通常還需考慮不同的語境關系,以期達到在篇章層次上的等值。
以上所列舉的三種意譯的方法,其差異可通過下面這個例子來說明:
英語原文:It's raining cats and dogs. (下著傾盆大雨。)
德語譯文:Es ist regnend Katzen und Hunden. (逐字翻譯)
Es regnet Katzen und Hunden. (直譯)
Es regnet in Str?men. (語義翻譯)
從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語義翻譯是等值層次最高,難度最大的譯法。通常翻譯中一般都采用語義翻譯。但對地名翻譯而言,由于原文本身就是單個單詞或詞組,等值性也僅限于此,所以語義翻譯反而較為罕見,而以音譯,以及意譯中的逐字翻譯和直譯。一般說來,在西歐語言(英、法、德、西、葡等拼音語言)之間的地名互譯比較簡單,以字型翻譯為主。這是因為這些語言都使用相同的字母系統(拉丁字母),在字母這個層次上符號是通用的。所以一門語言可以不加改動(或只做很小改動)地使用另一門語言的一些詞。譬如法國首都巴黎,在法語、英語和德語中都為Paris,盡管發音有所不同,但在字型上是完全一致的。有時,這種字型翻譯的過程中需要對原詞做少許改動,通常這樣的改動是以符合譯語的正字法規則為目的的。例如倫敦這個詞,英語中為London,德語譯詞采用了轉寫不誤的辦法,但到了法語中則須寫成Londres。不僅是城市的名字,有些景點的名稱在西方語言中也是可以這樣借用的。例如著名的巴黎圣母院,法語中為 Notre Dame,英語、德語都可以直接借用。前面說過,西方語言之間之所以能這樣互譯,是因為它們有著相同的字母(書寫)系統和相似的讀音規則。作為表意語言的漢語,在書寫上和發音上都于西方語言有著顯著的區別,因此在翻譯地名時,一般不能采用字型翻譯,而要靈活運用各種不同的方法,找出最確切的譯名來。
2.我國行政區劃的翻譯
我國現有的各級行政區劃的名稱,包括省(直轄市、自治區)、市、縣(區),都可以采用音譯。由于現在實行了漢語拼音方案,因此這類地名中的絕大多數都可以用類似字型翻譯的拼音法,直接引用拼音的寫法來翻成德語。但由于漢語拼音只是漢語的注音手段,而非漢語的文字,所以這種方法不是真正的字型翻譯,而只是一種具有漢語特色的音譯方法。為了使譯名易于為外國人接受,一般可以省略四聲的變化。理論上所有的行政區劃的名稱都可以采用拼音法來翻譯。舉例如下:
上海 Shanghai 蘇州 Suzhou
浙江 Zhejiang 松江 Songjiang
在某些場合(往往是比較正式的場合),漢語在提及上述地名時需對這些地名加上其行政區劃的級別,此時,在翻譯中也要相應的加上這些詞的翻譯:
省 Provinz (直轄)市 (regierungsunmittelbare)Stadt
自治區 autonome Region 縣 Kreis
例如: 上海市 die (regierungsunmittelbare) Stadt Shanghai
蘇州市 die Stadt Suzhou
浙江市 die Provinz Zhejiang
松江縣 der Kreis Songjiang
另外,漢語中同音字較多,特別是忽略了四聲以后,同音的現象更易出現。這時需要用一些變通的辦法,例如,參考由趙元任等人所創的國語羅馬字拼音方案將陜西寫成Shaanxi,以便同山西Shanxi相區別。
這樣直接運用漢語拼音的拼音法,較為直觀、簡便,只要能掌握漢語拼音即可得到正確的譯名。對外國人而言,因為中國的地名多為雙聲詞,這樣的拼音法譯名也比較簡潔,易于他們理解和記憶。而且,拼音法由于實現了地名和譯名之間的一一對應,也可使譯名規范統一,是行政區劃較理想的譯法。
有些地方,除了可以用拼音法外,還能采用其它種類的音譯法,這些譯法主要也是以漢語的讀音為基礎,但同時也照顧到了德語的讀音習慣,其實是一種諧音法。主要有下列幾種情況:
1)歷史上,南方沿海的某些地區對外交流較內地為早,而且那里的方言勢力又較強,以致于當時的譯者依照當地方言的發音來譯地名,例如:
廈門 Amoy 廣州 Kanton 香港 Hongkong
還有的地方,隨著歷史的變遷,漢語地名本身有了較大的變化。現行的漢語名稱與其譯名之間已沒有直接的聯系。例如澳門(Macao),在明代葡萄牙人剛在當地居留時叫做壕境(Oquem)或壕境澳。澳在此是船口,港口的意思。后因當地有南臺、北臺兩山為門戶,故稱澳門并留傳了下來。而現行的譯名(Macao)來自于葡萄牙語,源于中國民間的"阿媽",即天妃,傳說中保佑航海的女神。
2)一些地方較早為外國人所熟悉,而當時尚未有統一的漢語注音法,因此便按照外語的書寫習慣來拼寫譯名。例如:
北京 Peking 南京 Nanking
青島 Tsingtau 重慶 Tschungking
這樣的譯法也適用于其他地名的翻譯。對德語來說,有些漢語拼音的字母或字母組合有相對應的固定形式。例如:
-jing --> -king (Beijing --> Peking)
-zh --> -tsch (Hangzhou --> Hangtschou)
-ong --> -ung (Chongqing --> Tschungking)
sh- --> sch- (Shanghai --> Schanghai)
gui- --> kwei- (Guilin --> Kweilin)
3)我國是一個幅員遼闊的多民族國家,在少數民族地區的地名通常也采取音譯,但此時的原語并非漢語,而是當地的少數民族語言,我們在地圖上所見的這些地方的名稱,其實也是音譯的譯名。這也從一個側面反應了我國的民族團結。屬于這一類的譯名有:(括號中為意譯的譯名)
拉薩 Lhasa (St?tte der G?tte)
呼和浩特 Hohot (Blaue Stadt)
烏魯木齊 Urumqi (Sch?nes Weideland)
以上這些不同于漢語拼音的寫法,實際上是用外語的發音和書寫習慣來記錄漢語的語音譯法,優點在于譯名較好地符合了德語的讀寫習慣,在實踐中,特別是在口語交際中顯得比拼音法譯名更為自然。因為其歷史比漢語拼音長,所以現在應用也較廣泛。
有時,為了讓外國人對某個地方有更深的印象,在旅游口譯中可以在音譯地名的基礎上,再以意譯對地名做出解釋,當然這樣的解釋只是補充性的,而且只是按照字面做出詮釋,并不完全代表地名的來意或詞源。例如:
北京 n?rdliche Hauptstadt 上海 uber das Meer
西安 westliches Frieden 重慶 Doppelfeier
綜上所述,我國行政區劃的名稱應主要根據漢語拼音采拼音法,尤其是在官方的或正式的場合,而且這也應該成為統一的標準譯法,因為漢語拼音方案不僅是我國的法定注音方案,同時也經國際標準化組織(ISO)規定作為拼寫有關中國的專有名稱和譯詞的國際標準。但在旅游翻譯中,可以較多的采用以上所提及的諧音譯法。因為在旅游翻譯中以口語交際為主,若千篇一律使用拼音法,會影響到德語表達的連貫性,造成導游講解和外賓理解上的不便,畢竟漢德之間在語音上有很大的差異。而采用較好照顧到德語習慣的諧音法就能妥善解決這個問題。實踐中,應根據不同的場合(即語境)選取適當的譯法。總的說來,拼音法和諧音法之間的選擇可采取"存在即合理"的原則,若對某地已經有諧音法譯名流傳,則考慮采取諧音法。特別是那些較早為國外所熟悉,外賓或多或少在其國內的媒體中聽到或看到的地名,在旅游翻譯中通常采用諧音法,例如Peking、Hongkong、Kanton等,此外少數民族地區的地名也是如此。但有些帶有殖民色彩,傷害我們民族感情的譯名,我們應堅決予以抵制,例如:西方殖民者曾強占寶島臺灣,并稱之為Formosa(福摩薩)。我們應擯棄這種帶有殖民色彩的譯名,即使外國人用了,也要予以糾正。許多其它的地名,旅游翻譯中一般還是以拼音法為主。導游員可根據讀音情況有意識地照顧一下德語的習慣,譬如淡化四聲,或模仿德語的語調等。這不是遷就,而是為了交際的方便。.
3. 景點名稱的翻譯
同行政區劃名稱不同,中國自然景觀和人文景觀的名稱大多不完全用音譯, 而是采取意譯或音譯、意譯相結合的辦法。這主要是行政區劃的名稱和景點名稱是從不同的角度來認識的。就地名而言,其本身的稱呼是最主要的,就象是人的姓名一樣,因此用音譯可以使譯名簡潔、便于記憶。但對景點來說,人們不僅要知道它叫什么,還要知道它究竟是什么。有時景點的名字往往還帶有一定的含義,因此,在翻譯景點名稱時有必要在意義上下點功夫。
漢語中景點的名稱,從其語法結構上分析可以表示為專有名稱(Eigenmane)+種類名稱(Gattungsname)的偏正詞組形式。在這里,專有名稱即指對景點的稱呼,好比人的姓名和城市的名字;種類名稱就是判斷、辨別景點類別的名詞。漢語中一般是專有名稱在前,種類名稱在后;專有名稱以單聲詞和雙聲詞居多,種類名稱則一般多為單聲詞。在實際運用中,專有名稱(E)采用音譯(主要是拼音法),也有用意譯(主要是直譯);種類名稱(G)則一般采用意譯中的直譯。這樣的"E+G"譯法主要有下列三種形式:
1)E拼音+G直譯
豫園 Yu-Garten 龍華塔 Longhua-Pagode
漓江 Li-Flu? 少林寺 Shaolin-Kloster
2)E拼音+G拼音+G直譯
太湖 Taihu-See 泰山 Taishan-Berg
3)E直譯+G直譯
玉佛寺 Jadebuddha-Tempel 虎丘 Tiegerhugel
鐘樓 Glockenturm 碑林 Stelenwald
這種"E+G"結構的德語譯詞,實際上是德語復合詞的形式。由德語構詞法我們知道,與種類名稱(G)對應的是復合詞的基本詞(Grundwort),而與專有名稱(E)對應的是限定詞(Bestimmungswort)。按照中國的(或者說漢語的)傳統,種類名稱一直是很重要的,即使是在音譯外來詞時,也經常特意在后面加上一個種類名稱,例如卡車、啤酒,英語中為和,但譯成漢語時,要按其屬性加上"車"和"酒"這樣的種類名稱。景點名稱中的種類名稱部分,因為它攜帶了景點名稱中最基本的信息,所以也是比較重要的部分,一般以意譯為主。在此討論以下幾個常在景點名稱中出現的種類名稱的德語翻譯:
1)樓 我國景點中所謂的樓,往往應譯為Turm,而不應簡單地譯成Geb?ude,如鐘樓(Glockenturm)、黃鶴樓(Gelbenkranich-Turm)。有時也用Pavillon,如太白樓(Taibai-Pavillon)。
2)寺 寺在德語中可以譯成Kloster,如少林寺(Shaoling-Kloster)、靈隱寺(Lingyin-Kloster),也可以譯成Tempel,如白馬寺(Schimmel-Tempel)、玉佛寺(Jadebuddha-Tempel)。何時用Kloster何時用Tempel是個習慣問題。需要注意的是,中國的壇(天壇、地壇、日壇、月壇),德語也稱做Tempel,例如天壇(Himmelstempel)。鑒于這個原因,除了那些已固定用Tempel來譯的外,一般均應把寺譯成Kloster,以示與壇的區別。至于伊斯蘭教的清真寺,德語中則有專門相對應的詞Moschee。
3)塔 一般譯成Pagode,例如大雁塔(Gro?e Wildgans-Pagode)。
4)園 一般譯成Garten,例如豫園(Yu-Garten)。
5)殿 堂 常譯成Halle, 如太和殿(Halle der H?chsten Harmonien),
仰山堂(Halle des Aufblicks zum Berg)。
6)山 即使有的按其高度只能稱為丘,但一般仍譯成Berg,而非Hugel,如香山(Duftender Berg)。
7)門 譯成Tor, 如午門(Mittagstor)。

"E+G"結構中的專有名稱(E),載有景點名稱的附加信息。在漢語中,它往往有其獨特的意義或文化背景。但對外賓而言,由于文化上的差異,要使其能理解其中的涵義是有點勉為其難了。有的名稱,在歷經歷史的滄桑后,其內涵即使是中國人也難以了解,比如豫園,是明朝的一個高官(官至四川布政司)潘允端為其父所建,"豫"在此通"愉",為"愉悅老親"之意。這些現今一般人很少了解。另外,要用短短的一兩詞在德語譯詞中表達出這些內涵也是難上加難。因此,正如上面所歸納的,專有名稱一般采用音譯。(有時還需加上音譯的種類名稱,這按習慣選擇,不必過分計較。)但有一些可以顧名思義的名稱,一般采用意譯(直譯)法,例如玉佛寺 Jadebuddha-Tempel 。這樣可以讓外賓多少了解一下景點名稱的含義。歸根結底,旅游翻譯的一個主要目的就是對外介紹我國的文化。需要指出的是有些專有名稱的直譯譯名,其所表達的只是字面上的意思,并不能完全表達出名稱背后的含義,這就需要在具體的講解中指明。例如香山可譯成 Duftender Berg,但從字面上講只是"香的山",或是"有香味的山"。而實際上,該山原稱香爐山(因山上有型同香爐狀的兩塊大石而得名),后始稱香山。
有時,為了詳細表達出專有名稱、種類名稱之間的關系以及景點名稱中的文化內涵,可以采用一種解釋性的會意法。主要有下面兩種形式:
1)其結構多為第二格短語,即用本名的第二格對類名做補充說明。這種方法主要運用于一些人文景觀的譯名中。例如:
拙政園 Garten des bescheidenen Beamten
滄浪亭 Pavillon der azurblauen Wellen
臥佛寺 Tempel des liegenden (schlafenden) Buddhas
中國歷史博物館 Museum der chinesischen Geschichte
這些景點的名稱,因為所攜帶的文化意味較強,所以,盡管譯名較之音譯譯名略顯繁瑣,仍應以會意法翻譯為主。
2)與行政區劃一樣,有些景點有著比較傳統的譯法,這些往往是來源于約定俗成,有的是出于外國人對景點的理解,有的則參考了其它語種的譯名。例如:
故宮 Kaiserpalast (皇宮)或 verbotene Stadt(又稱紫禁城)
十三陵 Ming-Graber (明代的陵墓)
長城 Gro?e Mauer (參考了英語的Great Wall)
頤和園 Sommerpalast (皇帝避暑的宮殿)
蘆溝橋 Marco-Polo-Brucke (Marco Polo 首先將其介紹給西方)

少數民族地區景點名稱的翻譯同行政區劃一樣,多用(專有名稱的)音譯,而且一般不用拼音法,而以語音翻譯直接從少數民族語言中譯得。種類名稱仍以直譯為主,有時則不譯(視漢語名稱而定)。例如:
大昭寺 Tsuglagkhang- (od. Tokhang-) Tempel
布達拉宮 Potala-Palast
羅布林卡 Norbulingka(漢語名稱不帶種類名稱)
哲蚌寺 Kloster Drepung
掌握這些譯名對我們而言要有個熟悉記憶的過程。
在旅游翻譯中,景點名稱的翻譯與行政區劃的名稱的翻譯一樣,也應視情況而定,選擇適當的譯法。選擇的原則,除了"存在即合理"之外,還應注意景點名稱中的文化背景。通常可按如下程序進行選擇:
1) 少數民族地區景點:音譯(E)+直譯(G)(或無種類名稱)
2) 有約定俗成的譯法:按德語習慣采用會意法
3) 部分人文景觀名稱:會意法(第二格結構)
4) 能顧名思義的名稱:直譯(E)+直譯(G)
5) 其它:音譯(E)+直譯(G)或 音譯(E)+音譯(G)+直譯(G)
4. 德語譯名與其它語種譯名的比較
以上著重分析了我國地名的德語譯名,對其它拼音語言的譯名來說,盡管在語言有各種各樣的差別,但在方法上有不少相通之出:
1)若行政區劃的名稱采用拼音法譯,則譯名完全相同。
2)若以語音翻譯,譯名會有一點區別,這是因不同語言的讀寫規則的差異所致,例如 Peking(德) Pekin(法),Schanghai(德) Shanghai (英)。
3)景點名稱中類名的譯詞,因語言而異,如 Palast(德) palace(英), 但有時也恰好為同型,如Tempel。
4)譯名的結構往往相同或相似,如E+G的結構。又如,德語譯名中的第二格結構,在相應的英語譯名中常以 of +名詞的形式出現。
5.小結
通過以上對地名的翻譯方法的研究,可以得出以下結論:
1)地名與景點名的翻譯中要注意譯名的可記性與確切性。二者相輔相成,根據具體情況又各有側重。一般而言,音譯的譯名較簡潔,可記性較好;而采用了意譯的譯名則較為確切,能較好地體現地名和景點名中包含的意思。實踐中應根據實際情況做出取舍,但也要考慮能相互兼顧。
2)對行政區劃的名稱,一般注重其可記性,因此以音譯為主。最簡短,也是最確切的是采用漢語拼音的直譯法,另外在旅游翻譯中經常采用諧音法。例如上文提及的 Peking, Hongkong 等。
3)對景點的名稱,要多考慮其確切性。種類名稱用直譯,專有名稱一般以音譯為主,輔以意譯。具體有E音譯+G意譯、EG音譯+G意譯和E直譯+G意譯三種形式。(見上文舉例)
4)那些已經習慣運用(約定俗成)的譯名可以直接使用,但個別有損于中華民族的譯名應堅決廢止。如Formosa。
5)在旅游翻譯中(特別是景點名稱的翻譯),尤其應強調名稱的文化意味,有的景點,可在譯名中反映,例如拙政園,譯成 Garten des Bescheidenen Beamten,就多少譯出一點該景點的文化背景,若譯成 Zhuozheng-Garten,就顯的干巴巴了。另有些景點,如豫園,香山等,若在譯名中不易表達出文化背景來,也應在音譯出名稱后,通過講解的方法,解釋其中的含義。總之,在旅游翻譯中,除了語言知識和技能外,文化背景知識是至關重要的,對每個從事旅游翻譯的譯員來說,這都是一門必修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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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連文:旅游翻譯二十講 旅游教育出版社 1990年
劉涌泉 喬毅:應用語言學 上海外語教育出版社 1991年
黃云鶴 吳蘭萍:名勝典故365 國際文化出版公司 1992年
傅仲選: 實用翻譯美學 上海外語教育出版社 1993年
Baedeker Allianz Reisefuhrer China, Verlag Karl Baedeker 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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